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简介:我认识他时,他十岁,我七岁。我把他当成了女孩,因为他穿一身红衣真的很好看。他叫肖战,众人说他有先天不足之症,所以我这几年从未在宫里见过他。后来他成了我的伴读。他陪我习字,陪我练习骑术,陪我上下学。他还会做纸鸢,做糕点,做面。可是我只能看着他越来越瘦弱,脸色越来越苍白。他很笨,总是发现不了我喜欢他。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也喜欢我,可是他说没用了,来不及了。怎么会来不及呢?可是真的没用了,他那时已经病入膏荒了。后来啊,他还未到二十岁便死在了我的怀里,他说,别殉我,否则我下辈子不见你。主持大师说,我需得守住这段夫妻缘才能同他有下辈子。妻死,夫当守孝三年。肖战,你等我三年,三年之后我便去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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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