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程人生中的前十五年,有十年左右的时间是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海城的。
那是一座沿海城市,四季都被海风吹拂。
他爸云韬大学毕业后便一直留在京城工作,年纪轻轻就坐稳了市中心医院外科的二把手,可年纪已到三十好几婚姻大事却还始终没个着落,老一辈的讲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云程他爷爷奶奶着急的很,便一通电话将他爸喊回了家,与已故的世交好友家的独生女儿,也就是他妈楚曼黎,相了场异常尴尬的亲。
因着二老的极力撮合,再加之云韬外形条件本就俊朗,两人又是同行,楚曼黎很满意云韬,她觉得今后两个人在一块儿过日子肯定会有很多的话题,尽管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云韬大多时候都很沉闷,但架不住楚曼黎喜欢,于是相处了没多久就结了婚。
婚后的生活还算美好,两人相敬如宾,二老用大半辈子的积蓄给小两口在京城城北买了套独栋小别墅做婚房,算是安了家。不出一年时间,就怀上了云程。
云程出生后没多久,大概也就是才长到六个月大时,云韬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瞒着大家报考了援外医生,录取成功后便跟随医疗队前往非洲一个热带国家——乍得共和国。
这个国家远离海洋,降雨稀少,大部分国土被沙漠覆盖,生存环境极其恶劣。
楚曼黎起初很难接受这一事实,时间长了,也就自个儿说服了自个儿。
她拗不过她的丈夫,她很早就知道。
云韬去到那儿之后,一年难得回国一趟,楚曼黎与他保持着一周一次的视频通话,但也总说不上几句话就被匆忙挂断。
以至于云程在五岁前,见到他爸的次数屈指可数,应该不超过五次。
云程会说“爸爸”这两个字,是他妈楚曼黎日复一日反反复复教出来的,不仅如此,他妈还会拿着两人的结婚照给才两岁多的小云程看,告诉他——这是爸爸,爸爸在做很伟大的事业,爸爸很爱你的。
云程五岁时,已经在上幼儿园中班了,会识字会简单的口算,也知道陌生人给的糖是不能吃的。总之,是很乖巧的小朋友了。那一年,他妈跟随他爸的脚步,也加入了援外医疗队,义无反顾的为爱奔赴非洲,并将小云程送去了海城交给了爷爷奶奶带。
爷爷奶奶很疼爱云程,虽然他从小与父母聚少离多,但云程他自认为,他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童年。
这个童年充满了爷爷奶奶对他的爱。
云程长到十二岁时,爷爷因为心梗离世,楚曼黎和云韬连夜回国操办后事,在海城待了好几天,云程沉溺于悲伤中还没来得及与他爸建立建立父子感情,他爸他妈就又飞走了。
他爷爷去世后,他奶奶便成日忧思过度,没三年也患病离开人世了。
他奶奶离世前躺在病榻上,抬着没太多力气的手硬是给他擦了擦眼泪,安慰他,对他说——乖乖,奶奶是去陪你爷爷了,去的是好地方,所以乖乖这次可不能再哭鼻子了。
云程很听话的,所以这一次便强忍着没有再掉眼泪,没和三年前爷爷去世时那样,哭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可是,云程还是会止不住内心的苦涩难过,因为从此以后,在这偌大的海城,他再没有亲人了,一个都没有了。
云韬和楚曼黎再一次休假回国吊丧,结束后顺便将云程带回了京城,他们在那里还有一个家,并且那里有更好的教学资源,他们给云程请了家政阿姨,办理了新学校的入学手续,一家三口相处了没多久,他们就又投身于援外工作中去了。
云程没觉得自己有多惨,相反的,他一直为有那样的父母而感到骄傲。
只是,偶尔会觉得有些孤单。
但他妈告诉他,他已经是大孩子了,要学会独立,学会坚强。
云程有在努力做个懂事的乖孩子。
他可以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去写生,一个人过无聊的周末。
那是他十六岁的盛夏,他已经独自在京城生活了有三四个月的时间了。
上了三个月左右高一下半学期的课程,现在正在过暑假,暑假过后,云程就是高二学生了呢。
暑假的日子格外漫长无趣,在海城时,云程至少还有一两个玩伴,但来到京城后,他人生地不熟的,加之才只上了三个月左右的课程就放暑假了,这就导致他根本来不及也没办法交到新朋友。放暑假十多天,云程除了偶尔早起去附近的南竹公园写生外,其他时间,都待在家里昏天黑地的赖床睡懒觉。
他妈聘来的家政阿姨萍姨不住家,一天会来小别墅三趟,主要负责伺候云程的一日三餐。
许是萍姨实在是看云程孤孤单单的没人陪,怪可怜的,于是那一天吃晚饭时,萍姨问云程:“小程,你喜不喜欢小猫啊?”
云程正咀嚼着一块排骨,含糊的说道:“喜欢喜欢!”
萍姨笑笑:“是这样,阿姨家里的橘猫前不久生了一窝崽崽,你要是喜欢,阿姨明天就给你抱个来好不好?”
“好!”云程眼睛登时亮了一起,排骨也比平时吃起来香了不止一倍。
“那阿姨给你挑个最漂亮的小猫带来。”萍姨说着,又给云程添了一碗汤。
云程开心的“嗯”了一声,然后端起汤碗咕噜一下全喝光了,抹了把嘴巴,说:“谢谢你,萍姨!”
他终于要有好朋友啦!
吃过晚饭后,萍姨就走了。云程看了眼窗外,已是六七点钟的光景,夏季日长,天儿才刚点上一点墨色,气温也没有白天那样热,正适合练车。
于是云程便换下卡通图案的睡衣睡裤,套上短袖短裤,戴上顶黄色鸭舌帽,一溜烟儿窜下二楼,推着楼前小花园里那辆白色自行车就出了门,再步伐慢悠悠地在附近挑选合适的街道来做练习场地。
这是云程给自己布置的一项暑假任务——练习自行车。
从前在海城时云程就想练习来着,因为他身边的同学都会骑自行车,就他不会,他很羡慕,可是爷爷奶奶岁数大了行动不便,没法教他,所以就一拖再拖。
拖到了现在。
云程计划这个暑假内必须掌握这项技能,这样开学就不用挤公交了,可以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的去学校啦。
想想就觉得很酷呢。
光是这样想着,云程都觉得美滋滋的。
美滋滋的推着小车晃悠了一圈,云程最终将练习场地定在了湫泓街,这一条街几乎没有汽车穿行,来往的都是些附近的居民到此处散步遛食儿,危险指数接近于零。
选定后,云程给自己打了打气,调整好自行车头,便视死如归的先将左脚踩上脚踏板,接着一屁股坐到车座上,再试图将右脚离地,尝试着往前骑。
成功的向前骑出还没两步,云程的两只胳膊就不可控地开始抖了起来,摇摇晃晃的,使得他顿时紧张起来,于是这下连腿也开始抖了。
云程努力调整心态并屏住呼吸,可自行车愈发不听话的脱离轨道,正要冲着斜前方的一颗粗大茂盛的梧桐树直直撞去。
那一刻,云程慌得连刹车杆都忘了拉了,眼睛只盯着五米处的那颗树,做不出任何动作,只期待自己接下来能被撞的轻一点,最好能避开脸。
自行车冲过去的速度很快。
云程数着——五米、四米、三米、两米…
他眨了下眼睛。
…一米。
没有意料之中的撞树。
他的车后座被不知道是谁给拉住了,在距离那颗梧桐树不足五十厘米时。
云程惊魂未定,稍稍稳好心后赶忙回过头去看,然后,入目的先是一只青筋暴起的手,随着这只手慢慢移向长臂,最后他的眼睛停留在“救命恩人”的脸上。
是很好看的一张脸。
几缕碎发散在前额,眼眸狭长鼻梁挺阔,嘴唇微微上翘显得尤为勾人,而最最勾人的则是那长而密的睫毛,仿佛轻轻扇动便能撩起整个盛夏。
云程瞬间失语,连最基本的谢谢都没能第一时间说出口。
反而是“救命恩人”先问出口,虽然是关心的话语,但语调却是懒懒的:“没事吧,小朋友?”
小朋友?
云程偏着头,软绵绵的争辩了一下:“我不是小朋友,过完暑假后我就高二啦。”
“救命恩人”闻言轻笑一声,又问了一遍:“好,那你没事吧,大朋友?”
“没事。”云程这下满意了,总算想起来说了声:“谢谢。”
“那就好。”那人边说边松开抓在后车座的手,活动了活动,环视四周后说道:“没有大人陪着吗?要不我来教你骑自行车吧。”
云程腾地一下从车座上站了起来,仰头看着他,不可思议道:“真的吗?”
“真的,你先坐上去蹬着,我在后边扶着车。”
“好!”云程立马照做。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湫泓街上行人渐少,云程目视前方,小心谨慎的在道路右侧蹬着脚踏板,而长得十分帅气的“救命恩人”则跟在他身后帮他扶着车,沉默不语。
有晚风穿过梧桐树绕在他周身,带来黏腻的闷热。
这样来来回回了两趟,云程逐渐找到感觉,蹬的越发起劲儿了,转头想要求句表扬,却发现“救命恩人”已不在自己身后,而是站在十米开外双手抱胸看着,并送上一句鼓励:“自己骑一段,加油。”
云程有些欲哭无泪,双手只得将车把握得更紧了些,磕磕绊绊的骑行了好长一段,好在,这一次平稳着陆,没有撞到树。
“很好,再骑一段。”
“救命恩人”走在身后,鼓励式的说道。
于是云程调转车头,又独自骑行了一段。
这一次,更加平稳了,车头也不摇来晃去了。
云程骑车的技术刚刚成效初显,便已经有些得意忘形了,欢欣雀跃的骑到“救命恩人”的身边,围着他绕起了圈圈,但由于车技尚不成熟,圆圈绕的很大。几圈下来绕累后,云程一只脚搁在脚踏板上,一只脚点地,停在他周围,对他说道:“谢谢你,救命恩…嗯…谢谢你,哥哥。”
“不用谢,你学习能力很强。”
云程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嘿嘿一笑,伴随着笑声,一声电话铃声响起,不是他的。
是面前的帅哥哥的。
他只匆匆瞟了一眼,便对云程说:“哥哥家里人催了,你也早点回家吧,别让家人担心,大朋友。”
然后拍了拍云程的肩膀,然后就转身离开了,留给云程一个潇洒自如的背影。
并很快,消失在湫泓街的尽头。
云程瘪着嘴,在哥哥身后依依不舍的挥着手道别。
他还没来得及做自我介绍,没来得及问哥哥的名字,还有是不是附近的居民。
什么都还没问呢,云程泄气的想。
还会再见吗?
云程放下挥手的胳膊,心想。
他想和哥哥做朋友。
很想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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