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绿灯,到了L工作室,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套四层独栋小别墅,对比于其他科技感满满的高楼大厦,真是让人眼前一亮,连宋亚轩都不得不承认,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心情果然会好很多。
整个建筑外观精致典雅,米黄色的墙体和深灰色的门窗结合,复古却不失稳重,花园里的花也都因为春天的到来而绽放花蕊,散发着缕缕花香,沿着楼梯向上走,宋亚轩摁下了门铃,几乎是瞬间,门被推开,一个略带青涩的男孩笑意盈盈地走了出来:“你就是Jason老师吧,我是文哥的助理,叫我小周就好,刚刚我们文哥一直在门口等您,忽然来了个紧急电话,这才回到了办公室,谁知道就错过了。”
这话宋亚轩听着倒是有些意外,没想到刘耀文竟然还亲自在这里等他,跟着小助理,来到了最顶层:“这里就是文哥自己的办公区域,有他的声乐室、舞蹈室、健身房等等。”
整个四层都是黑白相间的单调色系,与其他楼层里的五颜六色截然不同,不过这确实符合他对刘耀文的刻板印象,骨子里远离热闹的人。
小周上前敲了敲门,隔了半分钟,门内才传来刘耀文的声音:“进。”
“文哥,Jason老师来了。”
还在翻看文件的刘耀文,闻言放下了手里的工作,抬头看向门口,许是在各大场合抑或是昨天见到的宋亚轩,向来都是一身正装、谦谦君子的模样,这人总是一身正装,以至于在他的脑海中对于宋亚轩这个人总是给他一种做什么事情都是很严肃认真对待,可眼前的宋亚轩,一套干净清爽的休闲装,像是十八九岁的大学生。
看刘耀文盯着自己在走神,宋亚轩朝助理摆了摆手,小周很有眼力见地退了出去,帮两人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而宋亚轩一步一步走到刘耀文办公桌前,伸出手在刘耀文眼前晃了晃,感受到动作,刘耀文才猛地意识过来,自己刚刚在神游。
“抱歉,刚刚走神了。”
“怎么?看我这个样子很不适应吗?不然下次来见你的时候,我还是换回正装比较好。”
听宋亚轩这话,刘耀文脸上略显尴尬,自己刚刚出神的那么明显,肯定被宋亚轩看出来了,才第二次见面,自己就这个样子,属实是有点丢人了,耳尖不自觉地多了些红晕,这些细微的变化还是被宋亚轩捕捉到了,垂眸弯了弯嘴角,眼前这个人,好像也并非自己所认为的酷boy。
在商场行走了几年的宋亚轩,也早已修炼了一幅圆滑的处事方式,不让对方尴尬是他的首要必修课:“进入正题吧,先给我看看你的演唱会策划。”
服装的风格自然要搭配歌曲的风格来设计,一向不喜欢听歌的宋亚轩自从答应了和刘耀文的合作之后,这几天都在循环播放他的歌曲,不同于当下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口水歌,刘耀文的曲风变化多端,有慢节奏轻生活的民谣、活力四射的pop、彰显个性的rap……
深入了解刘耀文这个人之后,宋亚轩却是承认了自己之前的那些误解,这个人不只是很客观肤浅的帅,在写歌创作方面也很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与考量,连他这个门外汉也不自觉地被歌曲所感染。
演唱会上要表演的的曲目宋亚轩已经做了大致的了解,加上创作者在一旁讲述了创作的缘由以及期间经历的事情,在头脑中宋亚轩就已经构思出了草图,天才之所以被称为天才,正是在于那些常人无法比拟的天赋加持,宋亚轩就是这么一位被上天眷顾的人,他可以快速地在头脑中构思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接下来只需要在纸上临摹下来即可。
两人仿佛是久别重逢的故人,思考节奏几乎同步,在交流上也没有任何障碍,一上午下来,几乎所有的服装已经被初步定了下了,只等进一步细节的细化。
看钟表的指针也已经旋转到了最顶端,刘耀文作为东道主,自然是要尽地主之谊:“不知中午能否占用宋老师宝贵的时间?请你吃顿饭。”
从事设计这么些年,宋亚轩还是第一次遇见和自己这么合拍的人,当然不会拒绝。
没有走太远的距离,两人来到了工作室附近的一家餐厅,大概是刘耀文是这里的常客,一进来,老板就热情地迎了上来:“还是老样子?”
“嗯,麻烦了哥。”
“甭客气。”
两人径直去了二楼的包厢,落座后,刘耀文率先打破了安静。
“据我所了解的你的忌口,那些菜里面都没有,待会儿好好尝一下,保证你满意。”
这次轮到宋亚轩感到意外了:“你从哪了解到我的忌口的?”
对面也不卖关子了,直接开门见山:“之前没告诉你,丁程鑫是我表哥。”
这位被提到的丁程鑫可以说是被宋亚轩当作亲哥哥一般存在的人,自幼时有记忆起,他就总是跟在丁程鑫屁股后面跑来跑去,只是从未听他提起过刘耀文这个人。
“可是……”
似乎是猜到了宋亚轩想要说什么,刘耀文先一步做了解释:“当初我是被人贩子拐跑的,没想到在逃跑过程中生了生了重病,才被丢到孤儿院,后来我有能力了,才找到家人,不过我的父母已经不在了。”
说者语气轻松,似乎已经对这件事情释然了,可宋亚轩这个听者,心里却百般滋味。
看着刘耀文眼里难以掩盖的落寞的神情,宋亚轩心里也莫名地感到悲伤,他明白此刻语言是最苍白无力的,更何况两人不过是刚认识的人,说好听了是朋友,往直白了说就是知道彼此姓名的合作伙伴而已,在商场谈感情,从古至今都是大忌,这点宋亚轩从入行时就谨记于心,以至于这些年来,亲朋好友来找他设计服装,都被他一一拒绝了,情谊在利益面前是随时可以泯灭的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
点的菜一道一道地呈上来,宋亚轩扫了一眼,确实没有自己忌口的东西,甚至还有两道是自己平日里最爱吃的,看出来这人确实是没有说谎。
作为两个公众人物,自然都很注意自己的个人形象,宋亚轩自小也接受过专门的教育,在这顿饭上,两人都细嚼慢咽,末时几乎同一时刻放下了筷子,两人对于这种同频共振的行为都有些意外,相视一笑。
用过餐后,两人回到了工作室,继续接下来的工作。
距离演唱会不过一个半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不仅要设计稿图、做出成衣,还需要结合舞台设计和灯光,力图更完美地展现出衣服的美感,对于经验丰富的宋亚轩来说,这确实也算是个不小的挑战,设计稿图容易,而成衣材料的挑选就需要耗费更多的精力了。
把所有的服装初稿定下来,宋亚轩便离开了工作室,离开时,刘耀文起身打算送他出去,却被拒绝了:“不用送,你忙你的,接下来的细节我会在手机上发你,看到记得回复。”
“好,辛苦了。”
虽然平日里,生活中的宋亚轩喜欢慢节奏、轻生活,一切都怎么舒服怎么来,可在工作上,平日里再懒散的人,也变得一丝不苟,雷厉风行,自然和他合作的人,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尊重他和这份工作。
时间刚刚过了下午四点钟,四五月的天气,微风中沾染着初夏的气息,忽然一时兴起,想要去湖边走走,或许因为今天是周末,不少人在这边游玩,青山绿水,好不惬意,宋亚轩只可惜自己现在是没有机会野餐了,作为半个艺术家,宋亚自小就喜欢记录生活,后来几乎每年的生日礼物,父母都会给他买一个相机,以至于出门的时候,他都会随身携带一个小相机,随时拍照。
这次也同样,拿着相机到处拍照,如果记忆有限,那就将它化为实体,存储在照片之中,从此你每翻看一次照片,就会回想起当时的记忆。
只顾着拍照,却全然没有注意脚下的路,一个石头埋没于草丛之中,宋亚轩踩上去,差点滑倒,还好情急之中,从旁边伸出了一只援手,虚惊一场,宋亚轩的心扑通扑通地快要跳出来了,看向旁边刚刚扶他的人:“谢谢。”
是个看起来精致帅气的男孩子,更准确地来说,应该是漂亮,这还是第一个让宋亚轩感觉漂亮的人,后者大大咧咧地摆了摆手:“不客气,不过你可要小心点看路,毕竟像你这样的帅哥生气了我可是会很难过的。”
宋亚轩完全没想到对方会这么说话,微微弯了弯唇角。
“贺儿!快过来!该回家了。”
男孩听到声音,转身应了一声,朝宋亚轩挥了挥手:“那再见啦,咱们有缘再见,我有一个无比强烈的直觉,咱们肯定会再见面的。”
“再见。”
在宋亚轩的朋友圈里确实没有这么有活力的人出现,如果和这样的人成为朋友,应该会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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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