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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4

书名:文轩:梦魇 作者:柠檬薄荷爱吃猫 本章字数:2644 广告模式免费看,请下载APP

距离那天晚上已经过去了几周,我们开学了,也明显感觉到了春天的到来。

虽说风吹来时还是有点略微发冷,但热的时候却也已经十几度了。

那天晚上还裹得紧紧的厚棉袄,我现在都不穿了,因为天气开始变得热了起来,只穿个薄棉袄就足够了。

教室里的窗户也变成了常开状态,凉凉的不再刺骨的微风灌进来,让摸起来像是丝绸的窗帘都跳起了舞。

当我听到宋亚轩说这句话的时候,瞬间就觉得高级了起来。

教室里的窗帘是米白色的,薄薄的一层,只能用来遮阳,摸起来滑溜溜的,确实很像丝绸的质感。

但学校好不容易给我们装上空调了,一定没有那么多钱还给我们装丝绸窗帘。

那钱真是烧的。

我又想起了那天晚上,几周前宋亚轩给我讲了好多好多故事的那天。

他带着我去了他小时候的家,怪不得那些黑不隆冬的小路他那么熟悉。

突然想起了陈如姐之前上班会时,操着一口标准的山东方言教育我们:

“路熟悉,你黑灯瞎火地,也能找着家;

路不熟悉,你灯火通明地,也找不着家。”

虽然我已经忘了她本来的意思是什么,但现在想想,这句话的含义真的好深刻,也好真实。

宋亚轩的那个家里的所有物件都已经落上了一层灰,仿佛被时间遗弃了一样,任何一样东西都保持着原来的样子。

只有他那个小小的房间里,是整洁而没有灰尘的。

其实那个房间,才真正像个高中生的,里面有着数不清的玩具手办,还有各式各样的游戏机,当然也不缺乏各种各样的小说,甚至还有几个篮球堆在床下。

而不是一味的专业类书籍和题册。

墙壁被刷成了让人安静的淡蓝色,单人床软软的,上面铺着深蓝色网格的被子,躺上去很舒服。

那个房间连着阳台,阳台上有把铺着垫子的椅子,垫子中间凹陷下去的,应该是经常有人坐在上面。

那个人也只可能是宋亚轩。

他给我讲了很多他小时候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的片段,说那时这个家里是被欢乐和笑语填充着的。

也给我看了各式各样的小手办,告诉我哪个是他爸妈买的,哪个是自己哪一年的生日礼物,哪个是自己挣到的钱买的。

看得出来,他是很认真的,在把这些小手办当宝贝的。

那时,他们是一个幸福到让我羡慕的家庭。

可是后来,他的爸爸听了领导的建议,带着他的妈妈着手研究时空穿梭这项工程。

听宋亚轩说,在他十来岁时,他们突然就消失了,没有给他任何的预示。

没有人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可能是实验成功了,他们去到了另外一个时空,但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回来;

也有可能是实验失败了,这就直接意味着,他们再也回不来了。

宋亚轩说,他想永远封存这里的一切,永远封存这些总能让他心头一软的美好回忆。

而且说不定哪一天他的爸爸妈妈就回来了呢?

也得让他们有个熟悉的地方可以落脚吧。

所以这里的一切东西,大到家具布置,小到一个花瓶,一支笔,他都没动。

除了那张原本摆在客厅的全家福,他带走了,说总要留个念想。

这么些年来,他租的房子用的钱、吃住穿着用的钱、学习资料用的钱全部都是自己一点一点挣出来的。

原来他一直让成绩保持的那么好,是为了拿到最高数额的奖学金啊。

他不想卖掉这套老房子,想要一直留着它,尽管我们都知道,这里要进行拆迁了。

讲到这里,宋亚轩长叹了一口气,抬头向后仰去,轻轻地说:

“人啊,可真是个复杂的东西。”

复杂到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想必他也是经常坐在阳台的那个小小的垫子上,望着夜空中那一颗颗遥远的星星,想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吧。

他们会在其中的哪一颗星星上呢?

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过宋亚轩父母那个团队的名字——“凇陌”了。

那时的我还在上幼儿园,这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男孩告诉我的。

对,他就是宋亚轩,我们在很早之前就见过面,只不过他好像忘记了我罢了。

那时的他真的好像个傻子,像现在的我一样每天给我讲他遇到的新鲜事儿,跟我吐槽他的看法,尽管我从来都不给出回应。

后来,也是小小的他带我走出了当时我深深陷进去的那个泥潭,就像悬挂在深夜的月亮,光芒比太阳还要耀眼。

他并不算多么闪耀,但却是善良而又伟大的。

依稀记得,那时的他兴奋地告诉我他的爸爸妈妈可厉害了,会成为让所有人都记得的大英雄。

却没想到,这成为英雄的代价,不完全统计,包含了两个人的生命,和一个孩子的未来。

讲到这里,宋亚轩的语气中带了些恨意,我好像看到了他挨打时眼里都不曾出现的泪光。

他说,他经常会想,如果他的爸爸没有接受领导的建议,妈妈没有主动请缨参加团队,他是不是就可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童年。

他也时常坐在阳台上,向月亮和星星问出这个问题。

原来这就是他对于父母的感情啊。

有眷恋、不舍,也有怨恨、不解,也有因为父母为祖国做出了贡献的自豪。

他继续慢悠悠地讲着他后来的故事,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自己熬过来的这将近十年,一定不会好过了。

他从一个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到一个打起架来命都不要的校霸,这一步一步地爬上来,何止是不容易啊。

他给我看了他身上大大小小的疤,笑着告诉我哪个疤是哪个崽种留下的,哪个疤差点让他去鬼门关上走了一遭。

令我觉得可怕的不是伤疤,而是那受伤的人笑着告诉我他毫不在意。

我也有这样的伤,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有多疼,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刚开始选择了这条路,只能挨打的那段时间有多苦。

他用轻松的语气告诉了我,他为了当校霸而打架的原因。

是因为初中有一次放学后,他站在小卖部的门口等着进去买可乐的同学,一群“杀马特”堵着他往巷子深处走去。

“他们这种社会混混,不是劫财就是劫色,所以我赶忙把书包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给了他们。”

宋亚轩的声音淡淡,却是咬着牙在回忆着,我甚至都能感受到他来自心底的怒火。

“当他们说不是要钱时,我就开始害怕了,因为他们想把我弄脏,说不喜欢我这么一脸清纯整天勾引别人的男娃儿。”

宋亚轩还是用那语气讲着,引用了那群人当初不堪入耳的原话。

也不知道那时干干净净的小宋亚轩听到这么难听的话是什么感受。

“我拼命反抗,可那都无济于事,直到校服都差点被扒光才被同学叫来的人救出来。”

“宋亚轩……”

我打断了他,不想让他再沉陷在那些不堪的回忆中,却发现讲不出什么话可以安慰他。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我并没有什么资格对宋亚轩和他的过去进行评定,因为我永远都无法做到感同身受。

我能做到的,只是默默地陪着他,替他分担一些痛苦的回忆。

那一次之后,他就意识到了这黑暗社会的险恶,想要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保护同学,不让他们受到这样的侮辱。

他开始打架,打的那些社会的败类满地找牙,跪地求饶。

没有人生来就是神明,也没有人生来就比别人强千百倍。

只有韧性、坚持、希望和未来支持着他们,才能一步步地踏上神坛,成为所有人所仰慕的“天才”。

这一点,并不仅限于宋亚轩。

我想,所有如同神仙一般,矗立在神坛上光芒万丈的人,都是这样吧。

您看的是关于校园的小说,作者精巧的在章节里包含了校园,双强,脑洞,文轩等元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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