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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白首不离

书名:祺鑫:落樱伴柠香 作者:半夏分桃 本章字数:2998 广告模式免费看,请下载APP

  马嘉祺刚从车上下来站定,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个不远处的小家伙。

  脸上满是泥点,人还趴在地上,亮晶晶的眼眸内闪着泪花,他就那么巴巴的望着自己。

  跟被人抛弃地小猫咪一样惹人怜爱,让人忍不住就想多看几眼。

  见人不哭不闹,可就是一直趴着不起,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走了过去,从口袋中掏出一块丝帕递到了人眼前。

  丁程鑫起先还垂头丧脑地,等看见眼前的手帕后,顿时又再度裂嘴开始傻笑,他高兴地从地上蹦起,一把抓住了马嘉祺的衣襟兴奋道:“我叫丁程鑫,你叫什么名字?你长得可真好看,我们交个朋友吧!好不好!”

  身边的同龄人也有不少,但是那些孩子,他们见到自己都会十分刻意地假装想跟自己交朋友。

  马嘉祺能感觉出来,那些小孩根本不喜欢他,他们都喜欢刘耀文。

  所以,历来他对那些假惺惺想跟自己交朋友的家伙们,都是不冷不热的不予搭理。

  像丁程鑫这样热情地表现出想跟自己交朋友的,除了他表弟刘耀文外,马嘉祺这还真是头一遭遇到。

  但刘耀文聒噪,虽然他十分崇拜马嘉祺,但马少爷可烦这个小表弟了,虽然刘耀文长的也好看,可还是...

  不如眼前这个小鬼好看。

  像个瓷娃娃一样精致,赏心悦目。

  这就是第一次见到丁程鑫时,马嘉祺心里所想到的。

  “马嘉祺。”

  他们交换了名字。

  这也是马嘉祺第一次主动跟人交朋友。

   于是,自从那天以后,马嘉祺的身后便多了一根小尾巴。

  那就是丁程鑫。

  小丁的性格开朗随和,丁黎给他转学后没多久丁程鑫就跟周围的小孩都打成了一片。

  明明就是比马嘉祺要大一点,可丁程鑫就爱跟着别人一起叫马嘉祺“马哥”。

  在外人面前,他爱喊“马哥”,两个人时,他爱喊“小路”。

  两家住得近,又是对门,丁黎再婚,自然而然对门也会参加。

  马嘉祺没给人家做过花童的,可那天,他看到了小花童丁程鑫。

  一身黑色高定燕尾服,剪裁妥帖,小小的丁程鑫被打扮得特别精神又帅气。

  他虽然长得不那么高,脸上也有奶膘,但不妨碍这人有一张可爱的脸蛋,以及那张甜死人不偿命的小嘴。

  跟刘耀文有得一拼。

  因为马嘉祺身后开始有了新的小尾巴,刘耀文有一阵特别吃味,总看丁程鑫不顺眼。

  于是他就伙同发小严浩翔想找丁程鑫麻烦,可“计划”最后因为突然出现的马嘉祺而被迫终止。

  因着这事,刘耀文被家里勒令禁足了一个月不许出门玩耍。

  自那以后,他看丁程鑫的的眼神就不对劲了,总觉得这家伙长得像狐狸精,把他表哥给搞得五迷三道,破坏了他们本就匮乏的兄弟情。

  从九岁那年开始两人相遇,到后来,他们一起上了同一所小学,初中,再到如今的高中。

  从儿时直到彼此的青春期,这些小孩之间地打打闹闹,吵吵嚷嚷总是此起彼伏。

  丁程鑫因为一直跟着马嘉祺,所以那些想要欺负他的孩子多少还是有些顾忌。

  但小时候,孩子之间的矛盾你或许只要威吓一下,他们就一溜烟的跑走了。

  可等那些少年长成后,尤其是在叛逆期,这胆子就也比从前大了不少。

  而丁程鑫跟刘耀文的矛盾也是从小就开始日积月累地,到之后慢慢越来越深,但这就是后话,便放到来日再说。

  华亭帝高是海城当地知名的贵族高校,从幼儿园开始直到大学本科研究生,甚至硕博都统统包含在内。

  能在这里面读书的孩子,基本都是华亭上流社会的二代,非富即贵。

  但华亭帝高每年也会对外扩招,整个华亭,小升初,初升高,但凡成绩优异的孩子,他们也会特招进学校。

  丁程鑫自来到华亭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便是马嘉祺。

  而第二个就是通过扩招进华亭帝高的宋亚轩。

  丁程鑫的性格其实很开朗,他可以笑着跟所有人搞好关系。

  但马嘉祺觉得,他对宋亚轩的态度,却是完全不同的。

  尤其是当丁程鑫看到刘耀文老爱带着一帮人“逗”宋亚轩时,这人那好脾气就会消失,整张脸沉的很。

  刚上初中那会,刘耀文和身边一帮狐朋狗友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流里流气腔调。

  好好一个富家少爷,有时候瞧着都像是收保护费的小混混。

  整天招猫逗狗,身边的女朋友,一个月能换好几个。

  刘少“海王”的名声那是自上了初中便逐渐花名远播。

  从校内到校外,那就没他不招惹的。

  但是对比起马嘉祺,两兄弟给人的感觉就是天差地别。

  马嘉祺这人虽然冷,但也足够绅士,不管什么场合,他从来都十分尊重每一个同学。

  不论你的第二性征是Alpha,beta还是Omega。

  对于翱翔花海的表弟,他选择理解,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

  “小路,这礼拜老师布置的那个古诗鉴赏你做完了吗?分析的是哪首?”

  “做完了。”

  “哪首?给我看看。”

  丁程鑫咬着笔杆,两眼亮亮的看向对方,少年伸手将笔杆从人嘴里拿出,马嘉祺皱了皱眉:“多大了还咬笔杆,脏不脏?上面有多少细菌你知道吗?”

  “哎呀,我这不是习惯嘛!你先告诉我,你分解的是哪首?”

  小丁撒着娇,整个人跟没骨头一样往马嘉祺身上靠。

  将作业本递给这小家伙,某人转身抽了一张湿巾给人擦了擦嘴边。

  “卓文君的,白头吟。”

  扫了眼作业本上的解析,丁程鑫就忍不住叹气:“这世上有多少人,能像卓文君那么一心一意,又大度包容的,她那句”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当初在写下来的时候,心里一定很难过...”

  丁程鑫觉得虽然卓文君的心性刚烈,但遇到这样的事,她挥剑斩情丝,其实反而说明了,这人是一个多情的女子。

  “虽然那个男人,背弃了他们当初爱的誓言,可她还是希望司马相如知道,她的心底依旧关爱着他的,希望这个男人离开自己之后,依然可以衣食无忧,不要怀念自己。”

  推己及人,阖上了作业本,丁程鑫一手托腮,两眼内溢着慵懒的光泽,他一支笔在手里转出了花,一面喃喃:“从前觉得我妈的心性有点像卓文君,她跟我爸算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便许了终生,有了我,可如今,我是真的越来越怕,我妈哪天会与卓文君一般。”

  即便看似洒脱地斩断了情丝,但到底是多年的情分,怎么可能轻易放得下?

  以前小,不懂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即便现在长大了不少,可丁程鑫依旧不明白这其中的很多事。

  他能感受到卓惜茹那么多年心里只有丁黎,可那些年,卓惜茹对丁黎的态度自己又瞧在眼里。

  母亲要强,丁黎嘘寒问暖的时候,她总是冷冷的回应,不怎么给好脸色瞧。

  真正等人走了,卓惜茹又往往会一个人去到院子外的秋千上,一坐就是大半夜。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这是世间大多数人曾经有过的美好夙愿,可真正能实现的却少之又少。

  而马嘉祺所向往的,也是如这首诗中写得那般,一辈子能有一个爱人就好。

  只要那么一个人,与之在一起,携手走过他们的韶华岁月,直至彼此白发苍颜。

  如果刘耀文追求的是及时行乐,那他追求的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马哥。”

  丁程鑫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手中的笔也不转了,他一脸郑重的看着人。

  “嗯?”

  “你那小表弟,刘耀文!他最近老招惹轩儿!老班让轩儿先进带后进,他不但不配合,还总对人动手动脚的,我可是见着好几回了,要不是轩儿拦着...总之,轩儿可跟一般的Omega不同。”

  想起刘耀文那一脸浪荡样,丁程鑫就气不打一处来:

  “你让刘耀文收起他那一肚子花花肠子,别来招惹我轩,我现在真是见他就烦!补课不好好补,他老趁机摸轩儿的脸!他是小流氓吗?怎么能这样!一个Alpha怎么能这么对Omega,那简直...”

  下流!无耻!不知羞!还仗势欺人!

  大约是看了马嘉祺的古诗鉴赏,由卓文君的专一又联想到了刘耀文的花心,所以今晚说起这人,丁程鑫的不满简直是直冲云霄。

  “我知道,他们刘家有钱有势,可宋家不过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他俩合适不合适我也不多说了,大家心里都明白,但轩儿的心性单纯的很,而且,刘耀文他玩的Omega也不少了!”

 

  

  

 

您看的是关于ABO的小说,作者精巧的在章节里包含了ABO,校园,祺鑫,文轩等元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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