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止对王一博的印象之所以深刻,大概是因为这位小警官第一次出场就给他上演了一场生动的戏码。
玻璃茶几支离破碎,酒瓶散乱地倒在地上,价值不菲的毛毯染上酒液,彻底报废。
沙发上,客人手捂着脑袋也挡不住鲜血淋漓,吵闹声、咒骂声,以及来不及停止的音乐声混在一块,让人的脑袋嗡嗡作响。
迷乱的灯光看不清男人的神色,但他被人死死拖住的手臂上,青筋横生,可见暴怒到了极点。
岑止看着肖牧之安静地坐在一旁,纸巾缓慢又细致地擦过沾染着鲜血的细白手指,眉头似乎还因为没法把血迹擦干净而皱在一起。
与周围的混乱相比,他仿佛是一个被无聊剧情消磨掉兴致的看客,专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陈瑾叫了120,受伤的客人被请上了车,有警察随车去了医院。
禁锢着年轻警察手臂的手收了力道,岑止看着他被推至角落,低声质问其打人的原因。
但男人并没有理会自己的同事,他的目光,从始至终,只落在安静坐在沙发上的人。
那是种什么眼神?
岑止说不上来,但侵略性却能轻易捕捉到。
染上血腥的纸巾被毫不留情地扔进了垃圾桶,肖牧之接过旁人递过来的湿纸巾,又开始慢慢擦拭自己的手指。
空气突然就冷凝了下来,音乐声已经被关掉,在场的各位也都默契地不再开口,目光在两人之间逡巡,带着审视、带着困惑。
似是终于把手指擦干净,肖牧之慢条斯理地抬起了眸,目光与那位警察相触,良久后,开了尊口。
“肖肖倒是不知道,现在警察出警速度这么快了?”他淡漠的眸子落在那人的脸上,唇角勾起若有似无的弧度,“其实这位警官着实没必要这般大动干戈的,不就是被人强迫着接个吻嘛,这么多年过来,肖肖都习惯了,要是每次都劳烦警官,岂不是得把警官栓裤腰带上?”
三言两语,算是把始末交代了清楚。
岑止无奈叹息,做他们这行的,被揩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男人嘛,食色性也,要不让他们占点便宜,怎么卖酒,怎么拿提成?
但肖牧之又是不一样的,有着容砚锦的疼宠,他在午寐一直是特立独行的存在。他会跟不同的男人喝酒,心情好的时候,被人摸几下、说几句下三流的话他不但不会翻脸,还会顺着那人的荤段子闹得男人腿发软,若心情不好,就是眼神赤裸了些,也能让对方没好果子吃。
今天这位客人,对肖牧之肖想已久,好不容易花了大价钱让人给了面子去包厢陪酒,怕是多少有点收不住自己的歪心思。
强吻?简直是在往死路上走。
男人听完肖牧之的话,脸色愈发地难看,他推开挡在他身前的同事,右手紧紧握上肖牧之清瘦的手腕。
“你再说一遍?”
似是被棉花梗住了喉咙,男人说出来的话又哑又涩,让人莫名感受到了悲怆。
“什么再说一遍?警官,”肖战将目光放到另一名警察身上,清秀俊逸的脸上带了丝委屈,“难道你们都不管管吗?他弄疼肖肖了。”
“什么习惯?习惯什么?肖战,你告诉我!”
陌生的名字,岑止在一瞬间想到那人貌似是认错了人,但看肖牧之的反应,又渐渐回味过来或许这才是他的本名。
肖牧之一直用“肖肖”这个名字接客,久而久之,大家也都是这么叫他的。偶尔能从一些客人嘴里听到“牧之”这个名字,便说明肖牧之对他们有些恩待;“阿之”这个称呼,他只从两个人嘴里听到过,一个是容砚锦,一个是简郁。
老板这么叫他,无可厚非,第一次把肖牧之带进午寐的时候,老板言简意赅地介绍过他,“肖牧之”,但转头去和肖牧之说话的时候,眉眼却柔和了许多,“阿之”,他这样称呼他。
至于简郁,也是一个挺神奇的存在。
他应该是和肖牧之早相熟了,只要他来,肖牧之从不接其他客人,脸上被人哄出来的笑,也带着真心实意。
他似乎很有钱,点起酒来毫不手软。账单流水哗哗地出,月底自有专人替他划账。
“阿之,有兴致上个床不?”
这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可肖牧之却笑着摇了摇头,挽上人的胳膊就乖乖跟着人走了。
容砚锦对肖牧之是特别的,肖牧之对简郁是特别的。而现在,这个男人,对肖牧之,亦是特别的。
面对男人的质问,肖牧之露出凉薄的笑,他一点一点掰开男人的手指,目光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不好意思,我不叫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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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