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 李越早早就起床去厨房,煮今天要带去山上的吃食。
他昨晚就想好了,得去了解了解他的未来的饭碗,打算今天就去山上看看。
李越先是切了点肉丝熬粥,等锅里温度上来后,在上面放了一个蒸屉,丢了好几个番薯,放了两个鸡蛋上去,打算带上山去吃。
然后他翻出原主父亲经常带饭的竹筒和水囊,装上一壶开水,一桶粥,和一小袋煮好的番薯放进了一个他昨晚连夜做好的背包里。
李越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穿针引线对他而言小菜一碟,他从小帮奶奶绣花,早就练出来了。
昨晚要不是实在困的紧,他还能再绣两个花样上去。
他今天也就准备在山周围转转,看一下周边情况,不准备往里走。
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一大碗肉丝粥、一个鸡蛋、四个番薯。李越站起来走了两圈。
还行,八分饱。
李越锁好房门,关上院门,提着手里的小弓朝南边的山上走去。
山路崎岖。
这座山非常大,村里人都叫这山为大黑山,一般只有当地的本地人才敢进山,外地人要是不小心进了山里,被困死的都有!
沿着这座山,周边还有着许许多多这样的村庄。
这里的人生活都非常平淡、朴实,他们都过着属于自己的日子,也有着自己的规划。
李越在这里走着,一边走着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一边看一边记录着周围的情况,一边走一边想着自己该做什么。
这周围全是一大片一大片峰峦叠嶂,跌岩起伏的山川,按照当朝的地域划分统称为南岭群山。
南岭群山的山脉绵延数百公里,山势陡峭,险峻无比,最深处甚至达到了九十多米高,有些山顶已经达到了近万米高,最高峰直冲云霄,有些则直接插入苍穹。
在山中穿梭,就好像一艘船一样,随时有可能翻船。
而这座大黑山巍然屹立于万山丛中,远远望去,只见朦胧的远山,仿佛笼罩着一层轻纱,影影绰绰,在飘渺的云烟中忽远忽近。
李越沿着山道慢悠悠的走着。
已是初冬,但是山林还是葱翠浓郁,树林里的鸟儿叽叽喳喳叫着,远远就能听见。
李越一边走着,一边用手拨弄着脚下的草木,感受着这一刻的宁静祥和。
路边的农田整整齐齐,已经栽好的白菜秧苗才长出几片嫩叶,莴笋叶子也才刚冒出头。
割完谷子的田里只剩一茬一茬的秸秆,无形的言说着丰收的喜悦,眼前的一切,都是已经在城市多年的李越,未曾再见过的,淳朴自然的生态环境。
李家村其实是很富裕的,此处离县城和镇子都不远,县城旁边还有一条大河。
不止如此,李家村有地理优势,一年可以种两季稻谷。
虽然这些都只是小事,但是却是李家村的特色之一。
在这山区,种稻谷可谓是家家户户的大事,一般农民一年只需要种三四亩左右的粮食就足够了,种了也不会吃,而是拿去镇上卖,换些银钱。
再去买便宜点糙米吃。
但是这稻谷是一年的收成,若是遇到蝗虫肆虐,那么一年的收成也就报销了。
李家村里的人伺弄完家里的稻谷以后都会选择把自家种的菜,背到镇上或县城里去卖。
因为路程不远,卖出去的时候都很新鲜,所以还挺受欢迎。
李越走到近前才发现这山比看到的还宏伟些,他一步一步沿着采野菜的村里人踏出的小路,慢慢往山上走去。
沿途都是风景,崎岖的小路旁屹立着一棵棵松柏,绿油油的松针间,点缀着不少松果。一丛丛野草已经陆续泛黄,有些长着野果的果树已经被光顾了多次,只剩下被鸟儿啄食过的果子孤零零的挂在上面。
李越一边往里走,一边拿出水喝了一口,这座山离他住的地方还是有点距离的,果真是望山跑死马。
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演奏着交响曲。
李越拿起弓,屏息凝神,对准远处一只正在吃草的兔子。
“嗖”的一声,箭射歪了,兔子被惊动,三窜两窜就不见了。
他也不气馁,万事开头难,遇得到第一只就遇的到第二只。他这次上山来,也是想找一些活动靶练练手,先把射箭这项手艺练起来。
“嗖”
一只野兔倒在了地上,奄奄一息的蹬了蹬腿。
一只修长的手探了过来,拎起兔子,灵巧的打了个结,用绳子捆了起来。
李越擦了擦头上的汗水,一个上午了,一篓子箭,射空了捡回来,射空了捡回来,重复了无数次,曾经在射击馆里的准头,终于是一点点慢慢回来了,也算是没让他空手而归。
看来这箭法练得还是得多练。
李越看了看太阳,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臂。
这一个上午他就一直在射箭、追逐猎物锻炼身体,这个过程是极为枯燥乏味的。
李越感叹了一句:“这身体素质,还是差了点啊。”
李越循着记忆,走到小溪边,伸手进水中,被冰冷的溪水刺激的打了个哆嗦,快速的洗了手。
然后拿出准备好的午饭,吃了起来。
肉粥只是放了一点盐,现在吃依旧非常鲜美,番薯面面的也很甜。填饱自己的五脏庙后,李越拧开水囊,喝了口水。
吃罢了午饭,李越就准备回家了。
李越到家的时候,已经下午了,他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应该是下午两三点左右。
放下身上吃饭的家伙,李越先是给那两只鸡喂了点吃的,现在鸡还没养熟,不敢放养让它自己找吃的,只能自己惦记着喂。
喂完鸡,他拿出锄头和麻袋朝地里走去。
原主父子也没种多少菜,只有一亩水田,一亩旱地,这段时间正是收番薯的时候,原主沉浸在悲伤里也没去弄,估摸着是这个原因,他大伯才给了这袋番薯。
李越翻出篮子和麻袋,拿着工具朝旱地走去。
今年的雨水并不多。
旱地里的土壤都干涸了。
到地里的时候,附近已经有不少人了,大家都在忙着,种菜的,犁地的,个个都忙的脚不沾地。
李越找到自家的番薯田,先是用镰刀将番薯藤割走,他的动作逐渐从生疏变得熟稔,这块地不算小,他一个人忙活了大半天,天将将擦黑的时候,才勉强翻完,几个跟他差不多高的麻袋已经装满了。
李越慢慢直起腰,酸的要命,揉了揉发疼的手腕,看着眼前的一堆麻袋发愁,他现在这小身板该怎么运回去?
“越小子”
李越循声望去,只见大伯李峰正推着一个板车朝他走。
“大伯,你怎么来了?”
“你这小子,我不过来这番薯,你一个人怎么运回去”
李峰一边说一边帮他把番薯一袋一袋往板车上放。
“要不是我去你家没看到你人,出来找,你李大娘跟我说遇着你了,我还不知道你在这呢。”
“李大娘?她怎么知道我在这?”
“我忘了,就前面左边那几块地,都是你李大娘的,她说今天看到你下田去挖番薯去了。”
“嗯嗯”
李越翻了翻原主的记忆,李大娘家是距离他家最近的门口有棵柿子树那家。
两人一路唠嗑。
还没进院门,李越就听到几声狗叫,他一喜∶
“大伯,你是来给送狗过来的吗?”
李越想养狗很久了,他不喜欢那种小的,就稀罕大型犬,可惜城市里养狗有严格规定,他当时又没有固定的住所,还有学业需要完成,就搁置了下来。
李越一进门,就看到两只虎头虎脑的狗崽正凑在一起嗷嗷叫着。
一只是漂亮的银灰色,另外一只却是纯黑的,两只眼睛都是蓝色的特别漂亮。
两只小狗都异常的生龙活虎,精神十足,一看就养的很好。
“咦,两只都长的真漂亮。”
李越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两只狗。
李峰含笑看着李越孩子气的样子,觉得他终于是有了点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
前段时间的死气沉沉的样子,真的太让人担心了∶
“这是你成叔特地给你挑的,我一说是给你准备的,他赶紧挑了最好的两只给我,让我带回来。”
李越摸了摸两只狗,爱不释手,两只小狗也是非常乖巧,不哭也不闹。
李越抱着狗,对着李峰说道:“大伯,谢谢你了。”
“你这小子,喏,那旁边的袋子,里面是你成叔说给你准备的,小狗崽的吃食,你来喂,你成叔说这狗崽子会认人,谁喂跟谁亲,让你拿着自己的旧衣服给这狗崽子做窝!让它认得你的味呢!”
“我知道了,大伯!”
“行,那我就先回去了,你大伯母还在家等着我呢。”
“对了!桌上有你大伯母让我给你送的饭,你赶紧吃!还不吃就给冷透了!行了,我走了,你关好门。”
李峰说完,就风风火火去推车了。
李越连忙叫住他∶
“大伯,等一下。”
李越连忙跑进厨房,拿出那只他打回来的兔子。
递给李峰∶
“大伯,这是我今天在山附近打的兔子。我也不太会剥皮,怕坏了这张皮子,正好后天堂哥回来,给他炖兔子吧。”
“成!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李峰接过兔子,看了看李越,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越小子,我们李家的日子会越来越好过的。”
“嗯嗯。”
“你这小子!还有啊,你也别整天闷在家里,出来转转,看看你的同龄人吧。”
李越乖乖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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