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出门觅食

书名:博君一肖:无殇无双城
作者:吾i安红豆

  王一博洗完澡,就开始拾掇他的那些宝贝:绳扣、指北针、瑞士军刀、头灯……还有那些七七八八的祖传应急草药和他那6枚宝贝得不能再宝贝的古铜钱。等他将这些东西全都放进了他的贴身工具包里以后,这才出门觅食去了。

  他来到楼下巷子口的老莫家羊杂店,在门口坐着砸吧烟袋晒着太阳的老板竟一时没认出王一博来,只觉得这小伙子生得恁的好看,莫名多了些好感,遂热情的赶紧起身招呼道:“这位帅哥是过来玉珠子镇旅游的吧,您是闲逛到我们这儿来的呢,还是听人介绍找到这儿来的呀?我跟您说,别看我家店面不起眼,却是我们玉珠子镇的百年老店,在当地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您今儿个上我这儿来吃顿饭,保证一辈子不后悔。”

  王一博听着老板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莫叔,您现在这牛皮真是越吹越夸张了啊,都快吹破天咯!”

  老莫听出是王一博的声音后,先是一愣,等反应过来才拿起肩上擦汗的油毛巾往王一博背上一甩,嘴里骂骂咧咧道:“原来是你这臭小子,居然人模狗样的换个造型出来糊弄你莫叔!”

  “诶诶诶,莫叔别介,您那上面全都是陈年老油,我这才刚换的干净衣服呢!”王一博赶紧闪身,嬉皮笑脸地堪堪将那油毛巾给避了过去。

  “你小子……这个点儿来找你莫叔,肯定是还没吃饭吧?说,想吃点啥,莫叔这就给你做去。”两人说说笑笑地进了店,王一博找了个最靠厨房的座儿坐下,现在已过了饭点,店里没有别的客人。

  “莫叔,给我一只烤羔羊腿,一碗羊肉馍。另外照老规矩,再帮我准备两公斤烟熏羊肝我要带走。”

  “咋地啦,你不是昨天才回来吗,怎么这么快又要出去啦?都没好好放纵几天又赶着进大漠,这可不像是你的风格啊!”莫大叔一边说着话,一边给他翻烤着馍。

  “嗯,照理说是要先歇个几天的,可突然接了个要紧的活儿,不得不出门。”王一博手里拿着把切羊肉的小锯齿刀,在手里转着玩儿。

  “我说,你接活儿就接活儿,怎么这次舍得把胡子给剃啦?难道这次的客人团里有美女啊?”莫大叔又从炉子里取出一大只热乎乎的羔羊腿,一整只摆在了王一博的面前。

  王一博娴熟地用小刀剔下一大块羔羊肉来,沾了点香料后再塞进嘴里心满意足地大嚼起来,“哪儿来的女人啊,都是男人,女人可受不了那横穿大漠、风吹日晒的苦。大多都是租套漂亮衣服再骑上骆驼,然后到那沙堆里拍几张照,就证明到此一游过了!再说,若真要有女人的话,我才舍不得剃掉我这一的脸胡子呢!您不知道,我这胡子留着可是有大用处的,女人最喜欢了,因为它啊会挠得女人……心痒难耐!”王一博说到后面的时候,表情逐渐变得猥琐起来。

  莫大叔听得直摇头,又进去给他舀了一大碗羊肉汤出来,再把烤热的馍端出来往他面前一放:“那你为啥要剃了呀?”

  王一博吹吹汤上的热气,再滋溜一声喝了一口热汤,含糊不清地说道:“因为团里有个眼睛不好使的四眼狗居然见了我的大胡子后就喊我叫叔,我心里憋屈,就一气之下把胡子给剃了!”

  莫大叔满一脸的难以置信:“就为这?!”

  王一博撕下一块馍往汤里蘸了蘸,再往嘴里一丢,“嗯,就这!”

  其实说起来,他也觉得这个剃须的理由未免有点太过单薄,但他也不知道为啥,反正刚才脑门一热就真给它剃了。

  莫大叔嘿嘿笑着,又进去给他切羊肝去了。“还真是稀奇,不过说实话,你剃了胡子还挺好看的,比你之前那德行好看了不止一百倍。估计你今晚去镇子上一转,那群小娘们争先恐后的都要往你炕上挤,你信不信?!”

  王一博一边笑着跟莫大叔说着入不得耳的下流段子,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东西,等他吃饱喝足打了两个大大的饱嗝后,才心满意足地抹了抹嘴,起身从包里抽了几张红票子给莫大叔,又从莫大叔手上接过已经密封好的烟熏羊肝,悄声在莫大叔的耳边说道:“承蒙您老吉言,那今晚来一个我收一个,来一对儿我收一双可行?”

  莫大叔呲着牙又要把油乎乎的毛巾往他身上扔,“看把你能耐的,你还是要悠着点儿,明天得吊着命进大戈壁呢。”

  王一博再次闪身躲过,哈哈笑着拍拍自己的胸脯,“您老放心,我这裤裆里装的可是足俩月的存货,若不放掉的话又得带着它们负重前行,那怎么行?所以今儿个晚上必须得卸下库存,这样明天才能轻装上阵不是?”

  “你这臭小子满嘴跑车,没个正形。”莫大叔笑骂着送王一博出店,看着他离开,接着又对着王一博的背影吼了一大嗓子:“莫叔还是给你留个大羊腿,等你下趟回来吃。”

  “好嘞!谢谢叔!”王一博远远朝莫大叔抛去一个飞吻,那羊腿既是一份特别关照,也是平安归来的祝福。

  绿洲酒店,詹晓一觉睡到了晚上六点半,如果不是肚子实在饿得受不了的话,估计他会一直睡到明天早上才起。他起床后懒懒地往自己身上随便套了件大T恤,就往镇上最繁华的区域走去。

  昨天回酒店的路上,詹晓就已经跟巫教授商量好,今天大家各自行动,谁也不用等谁,自己管好自己的吃喝就行。

  詹晓不打算去吃那些看起来很是美味的路边摊食物,不是他嫌脏,纯粹是因为他不太习惯周围有太多打着赤膊光着上身的男人,那身上还反着油腻腻的光,他怕会影响本就不太好的胃口。最后他选了一家看起来装潢得还算不错的川菜馆,点了两个招牌菜和一碗番茄鸡蛋汤,斯斯文文地吃了起来。

  热情好客的老板娘见他就一个人吃饭,跑过来找他唠嗑。“这位小帅哥,我们家的菜还合你口味吗?”

  詹晓没搭腔,只是礼貌地点点头,他从小就被教养得要“食不言、寝不语”。

  那老板娘是个社牛,见他不回自己话也不觉得尴尬,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小帅哥是一个人来旅游的吗?是想去大戈壁里探险呢,还是想在我们这个不夜镇来段浪漫的艳遇啊?”

  詹晓听了老板娘如此豪放的试探,差点没被嘴里的汤给呛到,他抬起头看着老板娘,心想:艳遇是个什么鬼?

  老板娘误会了詹晓的反应,以为他真的对艳遇感兴趣,忙悄声说道:“小帅哥,给你介绍个好去处,你吃完饭可以去我们镇子上最好的酒吧‘醉春风’里去玩玩,那酒吧是我家那口子开的。那里的外地游客特别多,艳遇也特别多,您去了只要说是我介绍来的,我家那口子会给你酒水打折。”

  呵,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老板娘的热情是为了发展业务来的。

  詹晓为了不让她影响自己好好吃饭,遂点头说好,说他吃了饭就过去看看。

  果然,老板娘听他应了后就没再继续游说,又重新回到她的收银台旁边去了。

  吃罢饭结了账以后,老板娘又热情的将詹晓送出了门,还特地给他指了指“醉春风”的方向。詹晓点头道了谢,当真往醉春风那边慢慢走去。

  他倒也不是真的想去艳遇,只是看了下时间还为时尚早,觉得现在回酒店待着的话确实也挺无聊,倒不如四下走走看看,轧轧马路、消消食,顺便欣赏欣赏这个玉珠子镇的夜景。

  这一路看下来,詹晓发现这个镇子的城市建设做得委实不错,很有地方特色,做为旅游小镇还是非常吸睛的。他也看见了老板娘极力推荐的那家“醉春风”,那招摇的灯牌是这一条街最醒目的所在,想不注意到都不行。酒吧里音乐声夹杂着人声,很是热闹。詹晓正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进去打发一下时间的时候,就看到一个长着一张人神共愤的脸的帅哥,搂着一个丰满的女人从酒吧里一路热吻着走了出来。

  那两个人身上像是粘了502似的贴得密不透风,男人毫不避讳的把手放在女人的翘臀上,女人则双手环抱男人的脖颈,全身无力地挂在男人身上,任由男人半搂半抱的将她往隔壁的客栈里带去。

  此时哪怕是从小在浪漫之都F国长大的詹晓同志,在酒吧门口看到这激情四射的一幕时也忍不住尴尬地转过了头。他严重怀疑,若不是这酒吧隔壁就是客栈,只怕那对淫男荡女撑不了太远,当街就要干起来。这辣眼的一幕,让詹晓原本想进酒吧去看看的念头瞬间被掐得一点不剩,他脚下立马拐了个弯,往酒吧旁边的步道上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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