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亚轩的过去

书名:翔霖:阎王爷也要谈恋爱
作者:卿卿月落

 三日后,严浩翔一身黑色袍子秘密来到了轩阁嗣,宋亚轩既然选择千里传音不让贺峻霖知道这个事情,那他只能用尽量合理的理由来让贺峻霖相信他,今天没有去聚灵司上班情有可原。

IP:轩阁嗣

宋亚轩还是像三天前他们来找自己的时候一样,惬意地躺在躺椅上,悠闲地品着茶。

察觉到了严浩翔的气息,并没有立刻起身,而是喝完茶杯里最后一口茶水,放在身旁的小圆桌上起身将脖子上戴着的紫色铃铛递给了严浩翔

严浩翔摘下帽衫,看着掌心里的有点眼熟的铃铛,他抬头看向宋亚轩,

眼神中充满着疑问,

“这不是……”

宋亚轩撩了一下头发,转身看向严浩翔笑着点点头,

“对,就是三天前小兔子在我这儿抵押的筹码,我帮他加工了一下,以后他再使用这个颜色的铃铛的时候,形成的保护罩时间会更长一些,并且不再有使用次数的限制”

转过头,宋亚轩静静地看向远处山坡,随后又开口道:

“紫色铃铛制作之初,因为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材料,所以有了时间和使用次数的限制,导致小兔子没有怎么使用过它。”

严浩翔握紧手里的铃铛,难得地对宋亚轩说了一句:

“无论如何,谢谢你为霖霖做的一切。”

宋亚轩觉得很稀奇,调侃的语气说:“难得啊,一向独断专行的阎王爷,竟然有一天也会说出谢谢这两个字”

“阎王爷怎么了,阎王爷也是要谈恋爱的好不好”严浩翔挠了挠头,理所当然的样子,可爱极了。

“切~严浩翔,我的身份,你应该知道了,我也知道你和我哥想做什么,我不阻止你们,因为我知道小兔子一直是一个很执着的人,他想知道的事情,没有一个人可以拦得住,但是我只有一个要求,一定保护好他。”

严浩翔郑重地点点头

“我肯定会保护好他,我已经失去过一次了,不可能再有第二次了”

“那就好,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多年都不回地府吗?”

“为何?我刚刚到地府的那几天里,总是听到马哥在埋怨他有个弟弟离家出走之后再也没有回去”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宋亚轩原本清亮的眼睛慢慢黯淡,微微长的刘海稍微遮住了一点他的眼睛,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他抬手指向对面的山坡

“那头的山坡有个名字,叫温,我想了很久都不知道要叫什么,后来还是小兔子小时候在藏书阁看书的时候,不小心撇到了我那张被画的乱七八糟的纸张,他就说为什么就不能叫温呢,然后,这个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严浩翔似乎注意到了宋亚轩低落下来的情绪,他也说不出来什么安慰的话,只能配合着问:

“这个名字和你的故人有关系,对吗?”

宋亚轩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不是故人,是爱人,我死去的爱人”

“他叫刘耀文,和我还有我哥,我们三个一起长大,我和我哥被地府原来的摄政王选中,去到了那里,刘耀文为了陪我也一同去往了地府,他原本才应该是地府的摄政王,但是为了我,他选择了最危险的守卫,他说,做了守卫,他就可以一直保护我了。

我们那个时候还拉钩,谁说话不算数谁就是小狗,我记得他信誓旦旦的跟我说他一定会生生世世地守护着我,可是就在他成为守卫的第二个守护任务的时候,他受了很重的伤,地府阴气非常重,他的伤口持续溃烂,我们想了很多的办法,给他治疗,结果都是效果甚微。

看着他每一次治疗时被折磨的那么痛苦,他也想过放弃,但是知道我不会同意,所以一直坚持着,直到他的身体终于连最简单的外敷治疗都承受不了了,我们内心都知道,他……要走了

葬礼那天,我就跪在地上,没有表情,没有眼泪,所有的后事我全部很完美的完成了,直至他走后的一个月后,我才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刘耀文,我爱了一辈子的人,我从小就认定了的人,真的离开我,而且再也不会回来了,就连灵魂都没有再重聚的可能

我就那么看着他的照片,无声的流泪、哭到干哕,我都有过,后来,我才明白,最极致的痛苦都是无声的。

那之后,我就擅自离开了地府,隐藏了摄政王富有的技能,在山坡对面这里修建了一座轩阁嗣,这么多年我没再回到那个伤心之地,清明和他的忌日的时候,我关闭轩阁嗣,去他的墓地前,一坐就是一天。”

那之后,我就擅自离开了地府,隐藏了摄政王富有的技能,在山坡对面这里修建了一座轩阁嗣,这么多年我没再回到那个伤心之地,清明和他的忌日的时候,我关闭轩阁嗣,去他的墓地前,一坐就是一天。”

严浩翔瞪大了双眼,同时心中也被什么东西触动了,原来宋亚轩和他一样,也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但是他比宋亚轩幸运,他的爱人经过几世轮转又来到了他的身边。

说完,宋亚轩随手擦去了眼角的泪水,已经很多年没有再回忆起这段往事了,让宋亚轩都有种刘耀文从来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中的错觉,其实,不过是,逃避着逃避着,那人在他心里扎了根,不提起,不代表不存在。

宋亚轩的故事也让严浩翔意识到了他为什么会支持贺峻霖找回前世的记忆,是在帮自己带大的小朋友,也是在帮那个永远无法挽回爱人的自己罢了。

那一整天里,宋亚轩又带着严浩翔参观了贺峻霖年少时喜欢玩耍的地方,讲述了一些小朋友年少时顽皮又快乐的回忆

“那个小家伙,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因为我叫了他一声小兔子,二话没说就给了我一口,都把手给我咬青了,用了三天牙印才消。

小时候还特别喜欢拿刀,缠着我给他铸了很多把刀,谁要是笑他长不高,或者给他取一些他不喜欢的称号,立马从刀套里抽出砍刀来举着,威胁人家。”

严浩翔听此,笑了笑,霖霖拿砍刀的喜好,估计是前世一些习惯的残留。他本可以把那把专为他做的那把刀亲手送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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